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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證的開始

身邊的見證很多都說:我們生活上遇到困難,有上帝幫助而相信;又或者,如果上帝幫我們達成甚麼目標,就願意相信,成為基督徒或者服侍主。上帝和人之間存在實利關係,本來也是真實情況,因為昔日生活各個層面都與信仰有連繫,而聖經也有相關論述。問題在於,以人為開始講述上帝與我們建立關係的過程,背後所隱含的信仰理解和傳播,令人擔憂。 如果看聖經中立約的模式,並非由人提出,相反,每次都是上帝主動接觸。例如如上帝造人,是首次建立關係,主動者是上帝;當人類犯罪之後,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成為神的子民,也由上帝主動;及至後來摩西帶領以色列人,也是上帝首先在呼喚。舊約如是,新約亦然。耶穌主動進入世界是一例,甚至耶穌所說、葡萄園僱工的比喻,也是家主前往尋找工人。 在基督信仰的角度,上帝主宰歷史,歷史下的人自然是上帝手下之物。與上帝建立關係,從來出於上帝,因為人類困難再大,如果上帝不願揭示自己,人沒有辦法跳離時空,自主與上帝建立關係。由此可知,聖經所表達、人神建立關係的過程,往往由上帝主導,主動,並非以人的要求、目標為先。其實我們理性上也知道(我相信),但為甚麼我們說見證時往往相反,以自己的困境開始? 人接觸世界,以我為主要視角闡釋和描述身邊一切,固是自然而然。但是,既然基督信仰常說捨己,會否連這固有的描述世界方式也應該調校一下? 用自己的困難出發,到最終也不能改變——甚至我們沒有意識——在傳遞一個「為人類困難服務的上帝」這個事實。即使到最後如何讚美上帝、如何感恩,這種色調仍然擺脫不了。我不知道這是否受了現今世代、故事敘述和接受摸式的影響:大型、群體式的敘事被邊緣化,令人接受以致想像故事時,也從個人角色出發。 在自身的視點,如果每個見證故事的開頭,也是以「上帝關注我的苦難」這個形式發生,問題不大。但如果每個見證也以這個形式述說,就扭曲了一整代人的信仰想像。比較合理的做法,會否是:說見證者把自己的生命置於上帝主宰歷史的大故事中,而不只是聚焦於個人悲喜。亦即是問,個人悲喜在整個歷史、上帝的故事中有甚麼位置和意義。 但是,人的感受就不重要嗎?定然不是。上帝關顧人的生命心靈境況,但不見得被這些左右,正如以利亞疲憊時,上帝派使者照顧,希西家痛哭禱告時,上帝又憐憫回應。這裡不一定要牽扯到個人事奉,抑或最終失敗,因為這又把目光放到自身上去。單看先知(上帝的代言人)、君王(神家的管治者)生命遇到困難時,上帝仍會垂顧;我們便可知道個人連結在上帝的故事裡,但個人境遇在上帝眼中亦有份量。 值得我們思考的,不單是生命故事中遭遇甚麼情節,還有理解和重述這些細節時的態度和方向。尤其如果說見證是一次有意識、傳揚上帝的行動,我們更應該審視話語背後,傳揚了一個怎揚的上帝。而這對上帝、隱含的觀念,往往一開始就反映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