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絆倒人」這句話,是基督教內對某人行為的嚴厲指責,話中意涵多指:某行為惹人反罪,例如言語不客氣、女性穿著性感、說一些負面話令人頹喪之類。這些告戒並非全錯,而值得我們再思考的是,到底聖經裡,或者耶穌所指的絆倒,是甚麼回事?這層思考之所以重要,因為連耶穌的講論,也會令人跌倒:「凡不因我跌倒的,就有福了。」(馬太福音五29)
「跌倒」和「絆倒」,在原文是相同的字,意思是:使犯罪(破壞道德規範、不信、接受錯誤教導)*。而結合馬太福音五章是「登山寶訓」的場景去思考,我們不難得出一個推論: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教導,會令人破壞道德規範、不信、接受錯誤教導;有些人會受影響,有些人則不會。耶穌也會絆倒人,有可能嗎﹗